【导语】:银川市金凤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现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银川市金凤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公告发布之日) ,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中小学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90个岗位、260人,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者登录金凤区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服务平台(报名网址 : jf.edurecruit.cn)。
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状态。系统关闭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类别。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总分值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15:00-17:00统一进行。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24日22:00时之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金凤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5.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由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金凤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面试
采取集中面试,分学科、学段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不区分学段)。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提前一周通过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具体请浏览金凤区教育局官方网站,逾期未浏览网站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金凤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凤区政府、金凤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中共金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应聘者伪造应聘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其聘用关系。
(五)应聘者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接受测温,主动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离等工作。两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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