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治区教育厅自2023年7月开始,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这2个文件进行修订,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规定》
哪些考生在宁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不受报考批次和院校限制?
(一)考生出生户籍登记在宁夏(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4),户籍从未迁往外省(区、市),且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宁夏户籍,其中: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宁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区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区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完整学习经历证明,加盖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其他考生应当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此报名条件为新增条款。
(二)考生具有宁夏户籍满12年(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为止向前连续推算,下同),有宁夏小学、初中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12年完整学籍(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为止向前连续推算,下同)。此报名条件规范了学籍要求,完善相应描述。
(三)考生具有宁夏户籍满3年,有宁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宁夏户籍满3年,在宁夏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下同)和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下同)满3年(不得多地重复参保,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为止向前连续推算,下同),在宁夏有合法稳定住所。此报名条件在原“考生具有宁夏3年学籍、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宁夏3年户籍”的基础上增加了“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满3年”的要求。
(四)考生具有宁夏户籍满2年,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在宁夏有合法稳定住所。此报名条件完善了相应描述。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宁组发〔2018〕5号)规定,被全职引进并认定为“A” “B” “C”类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且在宁夏服务满1年及以上(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在宁夏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户籍,有宁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此报名条件依据自治区最新出台的有关文件,对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条件进行修订。
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宁夏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和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款规定执行。
(六)考生非宁夏户籍,有宁夏小学、初中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12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满6年,在宁夏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满6年,在宁夏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6年(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为止向前连续推算,下同)。此报名条件为新增条款。长期在宁夏学习生活的流动人口子女考生,各学段与宁夏本地考生接受完全相同的教育,且其父母在宁夏工作生活多年,可在宁夏正常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和院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