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业务流程
一、设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71号);
(三)《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402号);
(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9号)。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9号)文件要求,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按照宁人社发〔2017〕7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与其他培训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四、补贴申领
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所需材料包括:(1)职工本人身份证;(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社会保障卡。(温馨提示: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务必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实现银行转账,便于技能提升补贴发放 )
五、办理机构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由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审核发放;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分别由当地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发放;宁东开发区范围内的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到宁东管委会社保中心办理。
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经办窗口:
银川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兴庆区胜利街1214号,联系电话:0951-6081353、6082901;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951-8778050;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951-8080126;
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951-4652830;
宁东管委会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951-3093323。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七、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创业】可获银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创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中小企业补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