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困难群体减轻冬季取暖支出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14号)和《银川市关于加强经济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10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宁夏银川冬季采暖费补贴范围
(一)经济困难家庭是指银川市审核确认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
(二)部分优抚对象是指领取定期抚恤金的革命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以及1至4级伤残军人。
(三)特殊困难群体主要包括领取孤儿养育津贴的散居孤儿和领取特困供养金的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家庭中同时具有多名不同类别的补贴对象,以享受标准较高的某一类别补贴对象为准核发补贴,不重复补贴。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两县一市参照执行,所需经费自筹解决。2018年印发的《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 部分优抚对象 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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